世貿組織稱中國五金原材料出口限制違規
發布時間:2022-03-16 17:06:33來源:乾潤鋼球
2011年7月5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就中國對原材料出口的限制措施案(DS394—美國,DS395—歐盟,DS398—墨西哥)發布專家組報告,專家組認為中國限制9種原材料的出口措施不符合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專家表示,這份裁定無疑對中國原材料出口政策是個巨大的挑戰。雖然這次的案件中不涉及稀土產品,但此次美國和歐盟“投石問路”的舉動得到世貿組織支持后,很有可能將下一個目標鎖定稀土。
2009年6月23日,美國、歐盟正式在世貿組織框架內向中國提出磋商請求,稱中國對礬土、焦炭、氟石、鎂、錳、金屬硅、碳化硅、黃磷和鋅9種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額、出口關稅及其他價、量控制,違反了中國的入世承諾,造成其他成員在鋼材、鋁材及其他化學制品的生產和出口中處于劣勢地位。墨西哥也以類似的理由,于2009年8月21日提出了磋商請求。
此后,按照相關程序,中國與美歐墨三方分別于2009年7月和9月就原材料出口問題舉行了兩輪建設性磋商。但鑒于通過磋商未能找到共同滿意的解決方案,世貿組織于2009年12月21日作出設立專家組的決定,調查美國、歐盟和墨西哥三方指控中國限制原材料出口一案。
專家組認為,中國的出口關稅與入世時的承諾不相符,原材料出口限額的設定也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報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議定書》的措辭,中國并不被允許援引《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20條的一般例外條款來使其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出口關稅得以正當化。專家組認為,即使中國可以參照世貿組織規則中的某些例外條款,也未能滿足這些例外條款的前提條件。”
專家組認為,中國不能提供證據證明這種出口管制是與國內原材料生產和消耗管制結合進行以達到保護資源的目的。
但專家組也承認,中國確實在向建立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出口配額體系方面邁出了積極的一步,“但僅當這一規則也同樣適用于國內生產者時,這一體系才是符合世貿組織相關要求的。”
在世貿組織框架下,中國目前可以根據相關程序就該裁決提出上訴申請。業內人士表示,中方應該會提起上訴。按照程序,在我國正式向世貿組織提起上訴之后,爭端解決機構將在半年后發布終裁。如果中方能夠提出有力的反駁證據,也有可能部分修改甚至推翻專家組報告,扭轉不利局勢。
《華爾街日報》對該裁決可能帶來的影響分析認為,“世貿組織的這一決定將有益于鋼鐵制造商和其他工業品生產商,但更重要的是,將為美國和歐盟投訴中國稀土材料的出口配額開創先例。”
美國和歐盟的貿易官員對該份報告的評論認為,這一勝利將為他們在稀土問題上提起申訴鋪平道路。近日,歐盟貿易專員德古特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辦的原材料論壇上表示,原材料案將大大增強歐盟在稀土問題上提出申訴的有利地位。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曾多次公開表示,2011年稀土出口配額中國會保障國際市場的需求。為保障國際市場稀土的需求,多年來中國一直面臨著環境資源的壓力,努力保持了相當數量的稀土出口。中國以占全球30%左右的稀土儲量,提供了全球80%~90%的稀土生產量和貿易量。
專家表示,在世貿組織面具的背后,實際上是歐美等國對我國赤裸裸的利益爭奪。所謂的關心環保和公平貿易都是借口,核心仍是利益,即希望從中國繼續以低廉的價格獲得大量的稀有資源供應,滿足其國內工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需要。中國一方面應該警惕部分國家為了追求自身利益,利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平臺,將不合規的利益合法化;另一方面,也應該更加熟悉和善用世貿組織規則,爭取自身的合法權益。


